根据《学生处关于做好2023年度学生资助对象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的工作要求,我院认真开展2023年度学生资助对象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评审工作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,学院评审,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,见附件。
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4日,如有意见和建议,请于2023年11月24日17:00前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。联系人:欧阳俭0579-82297848,陈晨0579-82297768
金沙9170手机版欢迎你2023年度国家学费减免评选结果.xls
金沙9170手机版欢迎你2023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.xls
金沙9170手机版欢迎你2023年度浙江师范大学励志奖学金评审结果.xls
金沙9170手机版欢迎你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3年11月20日